手机看新闻

北京等13城试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7-08-29 08:40:00

[摘要] 试点地区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查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28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稳定房地产市场,近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选择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按照工作计划,试点城市于2020年底总结试点工作。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方案中明确了试点地区的具体要求,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健全服务和监查体系,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

同时,试点地区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查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告诉记者,“从此类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此类用地政策的推进,更好地理顺此类城市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针对试点方案,进一步分析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还将产生三方面积极效应,“有助于发挥此类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第二是通过发展正规的租赁市场和产品,也有力地打击了此类区域部分小产权房等租赁行为。第三是通过发展租赁市场,形成更为科学的社区建设,有助于此类区域后续规划。”

伟业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需要政府及市场共同努力,提供更多房源,提高租住质量和居住体验,提升租赁权益,才能真正培养起国民的租住观念,实现“租购并举”。

(责任编辑:吴晓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