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扬州商品房首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楼盘

来源:新华日报 2017-07-12 09:57:00

[摘要] 扬州市物价局7日发出通知,明确在市区(包括江都区)实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扬州市物价局7日发出通知,明确在市区(包括江都区)实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在此次备案范围之列。凡在扬州市区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应合理确定售价并履行价格备案手续,要求首次申报备案价格不高于周边地块同类产品住房的备案价格,下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 (张 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1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